男子驾铲车故意撞死两名协警被执行死刑

2013年01月11日20:40  南海网

  南海网三亚1月11日消息(南海网记者马伟元)因怀疑老板有意拖欠工资,后饮酒滋事无证驾驶铲车欲报复老板,途中不仅撞伤两名市民,甚至将拦截车辆的两名协警撞死。1月11日,记者由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,罪犯黄毅强不仅危害公共安全,并且手段残忍,情节恶劣,为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,维护社会公共安全,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非法侵犯,该院今日对该名罪犯依法惩处,押赴刑场,执行枪决。

  据介绍,罪犯黄毅强,曾用名黄艺群,男,汉族,1967年5月29日出生于广东省龙川县,初中文化,原系三亚市海棠湾镇林旺华强沙场铲车司机。

  据了解,2011年1月底的一天,黄毅强向沙场老板郑某提出结算工资,郑某即安排会计为黄毅强结算,工资结算至1月31日。当天,沙场工作人员林某未及时将收到的工资交给黄毅强,他便怀疑是郑某有意拖欠工资,饮酒后意欲滋事报复郑某。17时许,黄毅强无证驾驶自重16余吨的铲车,将沙场附近的高压电线杆撞断,后驾驶铲车驶上223国道。在三亚市海棠湾镇林旺居委会庄大村路段,铲翻罗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,致罗某、周某轻微伤。黄毅强置两名伤者于不顾,又继续驾车行驶。协警李德龙、杨明将闻讯后,骑警用摩托车追赶。至海棠湾镇蜈支洲岛红绿灯路口附近时,两人进行拦截,并示意黄毅强停车接受检查。黄毅强驾驶铲车故意撞击警用摩托车尾部,并向前推进百余米,将李德龙、杨明将连人带车铲翻在地并碾压过去,致两人死亡。黄毅强的上述行为还造成公私财物损失共计35374元。

  罪犯黄毅强为报复他人,无证驾驶铲车撞断正在使用的高压电线杆,又将该铲车开上公路,以最快车速行驶,撞翻正常行驶的三轮车,致二人轻微伤。后又驾驶该铲车故意将两名执勤的交通协警撞死,并造成重大公私财产损失。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,且犯罪手段特别残忍,情节特别恶劣,后果特别严重,罪行极其严重,应依法惩处。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、第六十一条、第四十八条第一款、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,以黄毅强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,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罪犯黄毅强不服该院判决,提出上诉。案经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,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并报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,核准罪犯黄毅强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

  11日,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罪犯黄毅强进行终审宣判,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,于2013年1月11日将罪犯黄毅强验明正身,押赴刑场,执行枪决。

(原标题:三亚一男子驾铲车故意撞死两名协警 被执行死刑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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